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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离婚手续的地点根据离婚的方式不同,具体如下: 1、双方同意,协议离婚,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 2、夫妻争议,国内离婚: (1)双方户口在同一辖区,且居住在户口所在地。提出起诉
1、长沙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涉港、澳婚姻登记),地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336房); 2、芙蓉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人民东路189号(芙蓉区政务中心内); 3、天心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湘府路298号(天心区政务中心内
1、在东城区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根据有关离婚程序规定,夫妻双方办理离婚应当亲自到婚姻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因此在东城区办理离婚手续应当到东城区民政局申请; 2、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
一、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
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1)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凭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
夫妻离婚,应当到下列地点办理: 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由双方共同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2、夫妻一方起诉离婚的,应当到被告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法院起诉离婚;被告的户籍
在哪里办理离婚手续,要看当事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则是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则是到法院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自
离婚手续一般有受理、初审、审查、发证,具体流程有: 1、双方当事人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民政局办证人员查验所提交证件及证明材料;并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关于离婚登记的条件; 3、办证人员询问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