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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的首饰,一般是丈夫对妻子的赠与,或者妻子个人使用的专有物品,为女方个人物品。如果双方没有事先约定,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平均分割。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可以约定归共同或者部分单独或者部分共同所有。
离婚分割财产时首饰丢失的,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可以不予以分割;如果是结婚后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由之前拥有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或者由双方进行协商一致来处理。
关键要看这些“金银首饰”是何时取得的。如果是双方结婚前就已经被女方自费取得,那这些首饰就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得进行分割;如果这些首饰是双方结婚后购置的,那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属夫妻一方的财产。”这些首饰中李某“专用的生活用品”,即一些最经常使用,价值不高的首饰,可作为李某的个人财产予以尊重。但同时“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其人
1、要看法院是如何认定的。如果认为是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则不属于共有财产。如果认为不属于一方专用生活用品,则共有。 2、价值很高的金银首饰,一般认为是共有。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1、黄金首饰属于单方附条件(结婚为条件)的赠予行为,即只要结婚就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在结婚时,男方在婚后给女方购买了首饰,双方离婚时这些首饰不能进行分割,仍然归原使用者所有。
(一)对于一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购买的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通常平均分配; (二)对于一方用个人财产婚后为另一方购买首饰,离婚分割时该首饰视为夫妻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为另一方所有的个
要判断离婚时黄金首饰属于谁,首先要确定黄金首饰是怎么得来的,以及是什么时候得来的。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新婚时,对女方一方的赠与,这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嫁妆。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黄金首饰是女方父母在双方办理结婚手续之前赠与的,这时候一
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并不一定都属于婚后共同财产。判断用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的房屋的权属要分情况来看。首先如果是用的一方的婚前财产买房,并且是属于全款购房房屋,登记在自己个人名下的,那么就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屋仅仅是支付了首付款,那么未偿
离婚后双方婚姻关系终止,除非财产混同,否则即便离婚后同居,各自名下的财产也归各自所有。 那么哪些情况属于财产混同呢? 比如双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公司,获得的经营收入虽然放在一方账户内,但也属于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再比如双方离婚后,共同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