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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利润分配的限制如下: 1、企业前一年度亏损未弥补的,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2、企业必须按照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不得提取; 3、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之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
离婚时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分割有如下情形: 1、个人股权不进行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共同股权一般协议分割(协议由非股东一方取得股东身份,需经过半数股东同意),协议不成或其他股东不同意的,双方就出资额,起诉分割。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四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一)按照公司在成立时的信用基础不同,可以把公司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和两合公司。 我国《公司法》中规定的公司都不是人合性质的。但是中国存在人合企业,如普通合伙企业。 无限责任公司是典型的人合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有以下权利: 1、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2、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管理公司,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5、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公司所有权类型有以下: 1、独资企业,即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以独资经营方式经营的独资企业有无限的经济责任,破产时债权方可以扣留业主的个人财产; 2、合伙企业,在中国境内
公司增资也就是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从公司这个角度来讲,公司对外承担的责任会更大;从公司发起人的层面来讲,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的规定,如果增资的股东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的发起人要和没有完成出资义务的股东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