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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东转让股权的限制条件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上市公司股东分红的方法具体如下: (1)现金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分红时向股东分配现金; (2)股票股利形式,即上市公司以股票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3)财产股利形式,即公司以持有的财产代替现金作为股利向股东分红的一种形式;
上市公司董事权利有: 1、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经理工作汇报; 2、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3、决定、制定公司重大决策方案、利润分红; 4、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发行股份、债券或其他证券的方案; 5、制
上市公司的股东享有公司法规定的股份公司股东的所有权利,即 (一)出席股东会议,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表决权; (二)依照法律、签订的项目合作框架协议及本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转让出资; (三)优先认购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普通股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 1、资产收益的权利; 2、知情权,即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权利; 3、权利受到损害时,向法院起诉的权利等。
新公司法为限制大股东权利的相关制度 1、“资本多数决“的例外 “资本多数决“作为公司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被广泛接受,但新公司法规定: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简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表决权、名称登记权、收益分配权、查询权、诉讼权等,具体包括:股东身份权、参与决策权选择、监督管理者权资产收益权退股权知情权提议、召集、主持股东会临时会议权优先受让和认购新股权以自己名义向侵犯公司或股东
根据法律规定,股东权利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自益权,另一类是共益权。 自益权,即股东用自己的利益为目的,而行使的权利。包括请求分红的权利、请求分配剩下的财产的权利。 共益权,就是股东参与公司经营活动和管理事务的权利。但其实,共益权对公司和别的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