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胎儿是能够继承遗产的,但是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所以胎儿没有继承权,不过我国法律对胎儿实行特殊保护,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涉及遗产继承胎儿有父亲遗产的继承权。法律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应当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没有保留的,应从继承
胎儿有继承权,因为在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所以,胎儿有继承权。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第一,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出生后不久才死亡的,则原来为其保留的遗产份额便已属于他所有,他死亡时,该财产又成为他的遗产,应当由他的继承人依法继承。如本案中,方某死亡时,其妻子汤某已怀孕有8个月,方某的
胎儿有继承权。继承遗产,需要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有遗嘱的,需要按遗嘱执行继承。无遗嘱,有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继承。《继承法》: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予等对胎儿的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可以接受遗产或者遗赠。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相应的遗产份额或遗赠份额由被继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如果胎儿在出生时存活的,无论存活的时间长短,都可以视为具备民事权利能力,也就能够享有和行使继承的权利。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继承人死亡后,在分割遗产时,应当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应有的继承份额。也就是说,即使胎儿尚未分娩
一般情况下,父亲死亡后,如果是法定继承的,那么就先让第一顺序的遗产继承人进行继承。第一顺序的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
遗产继承女儿有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在法定继承中,在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该法条所说的子女包括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作为被继承人的女儿,与被继承人的儿子享有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