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有哪些

2022-06-17 77
普法内容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定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以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相关合同
判决离婚抚养权变更协议律师审核版
判决离婚抚养权变更协议律师审核版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2大小:17650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常用版离婚子女抚养协议
常用版离婚子女抚养协议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2大小:17605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抚养权变更协议样板通用
抚养权变更协议样板通用
审核日期:2021.12.10页数:2大小:17554KB格式:.docx
9.9
标准模板,无水印,word版下载,可随意修改
展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父母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父母都当场吗
    父母离婚后变更子女抚养权需要父母都当场吗

    应该双方共同办理,以确定真实性。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权。

    2021-01-07 55
  • 父母抚养权变更,女方要求双方到庭吗
    父母抚养权变更,女方要求双方到庭吗

    变更孩子抚养权双方必须到庭。起诉变更孩子的抚养权的时候是不用都到的,只要能够提供孩子在另一方抚养期间的不利因素证据以及变更抚养权以后的有利因素证据,法院就应该予以受理。在开庭的时候,对方应该到庭。如果对方因服刑等因素不能到庭的,人民法院可以

    2021-04-24 136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法律条文有哪些,变更抚养权的法律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

    2020-08-03 11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哪些要求 01:17
    离婚后变更抚养权有哪些要求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有如下情形之一的,法院应当支持父母的变更请求: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者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

    357 15,340
  •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01:04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953 15,340
  • 离婚后再什么条件下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01:01
    离婚后再什么条件下能变更孩子抚养权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都愿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以此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起诉进行变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定的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1、原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现在

    1,133 15,340
吴艳艳律师 吴艳艳律师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公司法
咨询律师
137-2375-690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