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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一家分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的资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另外一个是总公司提供的资料。 1、分公司提供的资料包括: a、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b、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c、注册地址
临时的税务登记证是不需要注销的;但如果不是临时的就需要注销,否则会被拉入黑名单的,如果没时间可以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处理。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应当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其他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前,持有关证件
分公司需要税务登记,分公司需要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分支机构是否需要做账报税主要取决于分支机构是否独立办理了营业执照,如果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和所得税都要独立申报,如果没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增值税由开票人申报(即如果开票人是发票上的总公司,则由总公司
公司增资需要变更税务登记证,变更税务登记是指纳税人税务登记内容发生重要变化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的一种税务登记手续,纳税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的,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
分公司需要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在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3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需随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办税
股权变更没有规定必须登记,但最好去登记更为稳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而成立的合同,从成立时开始产生法律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的,则要依照其规定。 所以,只有股权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
变更税务登记需要以下资料:如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应自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原税务登记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资料:工商登记变更通知及工商营业执照;纳税人变更登记内容的有关证明文件;外经委批复、批准的证书复印件和股东
纳税人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需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但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应当自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纳税人未办理营业执照也未经相关部门批准设计,应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30日内,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