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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合同的变更估价原则一般包括有: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变化原则;施工方案改变造成措施项目变化原则;中标综合单价与发包人招标控制价偏差较大原则等。
变更估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
施工合同超过合同工期由谁负责应视具体情形而定。如果是发包方的原因导致超出合同工期的,一般都由发包方承担延期责任。如果超过合同工期是因施工方导致的,则由施工方负责。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一条的规定,因施
工程类的合同,如果施工方违约,一般的处罚办法应该是违约或者工程延期一天处罚多少钱,但处罚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5%。
变更估价不能超过合同价的5%。 1、变更工作在工程量表中有同种工作内容的单价,应以该费率计算变更工程费用。 2、工程量表中虽然列有同类工作的单价或价格,但对具体变更工作而言已不适用,则应在原单价和价格
依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建设工程合同的类型主要包括: 1、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 2、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 3、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 4、建设工期; 5、竣工验收; 6、质量保
具体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领域,以下几种情形会导致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第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第二是建设工程是必须要进行招标,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中标或者中标无效的。第三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他人的资质来签订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该条中“应当”一词表明,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只能采取书面形式。而根据《民法典》第469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等可以有形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