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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住人可能会有居住权。如果房屋的所有权人与同住人签订了居住权合同,并办理了登记的,同住人则享有该房子的居住权利。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离婚,离婚后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生活困难的另一方设立居住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否有居住权是看老人在世时是否为该人设定居住权,居住权的设定可以通过合同和遗嘱设定,粗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因此,同住的人是否有居住权,应当看老人是否为其设定居住权。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
根据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老人可以通过合同或者遗嘱等其它方式,约定在其去世后,房屋所有权由其子女等其他继承人继承,但是为照顾自己的保姆保留居住权。因此,保姆仍可以按约定的时间、方式等继
有的,如果子女不给住,可以上诉,或者也可以财产让律师写份遗嘱给赡养“他”的人。
1、售后公房的同住人权利保护,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对于何谓居住权,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2、按照上海市相关政策规定,售后公房的同住人应当满足两个条件:第一,转产前在公房内有常住户口;第二,实际
有居住权居住权的主体仅限自然人,不应包括法人。[2]因为法人对于房屋的使用是基于经营或其它特定的目的的需要,而不是生存和生活居住的基本需要,更何况当下的租赁制度已经可以满足法人的需要。居住权的主体一般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根据我国继承法和土地法的相关规定,老人去世后,土地继承程序为: 1、继承人首先要根据土地的类型,分清土地是否能继承。家庭承包的土地、草地、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因此不能继承,但是土地的收益是可以继承的; 2、林地的承包权可以继承,包括承包权和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