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2021-01-03 75
普法内容
居住权不可以继承。居住权是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它是不可以转让和继承的,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继承权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公民的居住权吗
    继承权的继承人是可以继承公民的居住权吗

    一般情况下,房屋的居住权是可以继承的。但是现在有些特殊的房屋居住权有特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公租房、带有单位福利性质的住房、干休所的一些房屋,都有一些限制继承的条件,如果是这样的房屋,就不能继承,也就不能由子女继续居住。

    2022-05-22 46
  • 民法典中的立遗嘱是否能立居住权
    民法典中的立遗嘱是否能立居住权

    《民法典》立遗嘱不能立居住权。根据我国《民法典》居住权的相关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2021-03-30 148
  • 民法典中同居生活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中同居生活有继承权吗

    《民法典》规定同居生活是没有法定继承权的,但是可以通过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父母以及子女,并没有同居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2021-01-05 81
专业问答更多>>
  •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否可以继承

    《民法典》居住权不可以继承。 我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

    2022-06-24 15,340
  • 民法典中同居可否有继承权

    1.同居双方没有继承权,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非夫妻关系双方只是同居的话,互相没有继承权。 2.第一顺位继承人中有配偶。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

    2021-12-26 15,340
  • 民法典中居住权是否可以立遗嘱

    居住权是不可以立遗嘱的。因为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居住权的设立,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且居住权不可以转让、继承。

    2022-06-24 15,340
  • 民法典中继承房子后有居住权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表示,这个继承人当然是有居住权的。因为,在法律上,对于一个继承人而言,是有继承遗产的份额的,换句话说,就是遗产房的共有权人,所以说继承人和其他继承人共同拥有这个遗产房子的所有权,房屋有

    2022-05-26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01:12
    居住权可以继承吗

    遗产是公民去世前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子、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等等。 居住权,即对房子占有、使用的权利,居住权是一种特殊的财产权利,从房屋所有权中脱离出来后,有很强的人身性,享

    2,637 15,340
  •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01:21
    民法典居住权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中的居住权是指,当事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 首先,居住权的设立需要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该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住宅的具体位置、居住的条件和相关要求、居住权持续的期限以及产生争议时的解决

    6,652 15,340
  •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01:21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

    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包括: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2、杀害其他继承人; 3、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5、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

    829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