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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不属于离婚或者撤销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1.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2.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效力的制度。
被强迫的婚姻是可以撤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且请求撤销的法定期限是一年,自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可撤销婚姻制度的设立对完善我国的结婚制度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增设这种制度,有利于坚持结婚的法定条件,保障婚姻的合法成立,对依法成立的婚姻予以承认和保护,对欠缺婚姻成立要件的结合按无效婚或可撤销婚处理,
撤销前有效,撤销后至始无效。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则婚姻自始无效。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撤销婚姻是有效的。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无论是无效婚姻还是可撤销婚姻,一旦被宣告无效或撤销,婚姻将从一开始就无效。这说明法律对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采取宣告主义,即只有经过宣告确认程序,才会产生自始无
1、可撤销婚姻不等同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包括因胁迫结婚的,以及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没有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的婚姻,可撤销的婚姻需要利害关系人提出撤销申请婚姻才会被撤销,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
可撤销婚姻,指的是当事人因为受到胁迫而结婚的,受到胁迫的一方、或者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直接向民政局或法院提出撤销该婚姻的请求。 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具体有: 1、因遭受胁迫结婚的,则受胁迫的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对于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之间要互相忠实、尊重;可以对双方的共同财产或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因重婚、和别人同居等情况,离婚时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所以,婚姻保证书有一定的法律依据,但并不是所有的婚姻保证书都有效。 婚姻保证书有没有效力
可撤销婚姻的五种情形,包括以下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当事人因胁迫而与他人结婚的,受胁迫一方有权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