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领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

2022-04-12 713
普法内容
收养是指,依照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公民领养跟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子女为自己子女的法律行为。收养人应该是一个年满30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的,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的健全的人。收养人不能患有医学上认为的,不能养子女和收养子女的精神疾病,或者是传染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无配偶的女性领养孩子有哪些条件
    无配偶的女性领养孩子有哪些条件

    一、无配偶的女性领养孩子的条件如下: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周岁,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 (3)无子女; (4)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如有正当的职业或可靠的

    2023-04-28 520
  • 收养孩子有年龄限制吗收养小孩有哪些条件
    收养孩子有年龄限制吗收养小孩有哪些条件

    收养的孩子有年龄限制,被收养人必须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收养孩子要求收养人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民法典》实施后还需要无不利于被

    2021-01-13 170
  •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收养小孩
    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收养小孩

    收养孩子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

    2021-02-14 114
专业问答更多>>
  • 宁夏领养小孩条件有哪些2017宁夏领养小孩必知的事项

    宁夏领养小孩需要什么条件2017年的标准:(1)夫妇双方均年满30周岁;(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夫妇双方收养意见必须一致;(5)无配偶的男性收

    2022-04-03 15,340
  • 收养小孩的条件有哪些,收养小孩要符合什么条件

    收养孩子的条件: 1、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即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且精神正常的成年人; 2、年满三十五周岁。但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不受此限制。继父母收养继子女也不受此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2022-04-14 15,340
  •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入户,具体规定有哪些

    领养孩子的条件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领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领养子女的疾病;没有不利于被领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年满三十周岁。 为领养子女登记户口所需的材

    2023-10-23 15,340
  • 明确了领养孩子的条件,怎么领养小孩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

    2021-10-1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 01:35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

    领养小孩需要哪些条件?根据收养法的规定这个要看孩子的条件、收养人条件和送养人的三方面条件。关于小孩子,他必须是没有满14周岁,如果满10周岁了但是没有满14,那么应该证明孩子的意见,孩子同意才可以,另外一般这种要领养的小孩,第一,他是没有生

    2,493 15,340
  • 领养小孩去哪里 01:40
    领养小孩去哪里

    对于希望领养小孩的人,建议去合法的社会福利机构收养孩子, 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孤儿院或者福利院。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了社会福利机构,孤儿的监护 人或者特别困难而无力抚养子女的亲生父母也可以作为送养人,但对于希望收养小孩的人来说, 很难获

    5,472 15,340
  •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01:04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哪些

    离婚孩子抚养权变更条件有: 1、父母双方可自行协商变更孩子抚养权; 2、协商不成的,一方可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变更,存在以下法定事由的,法院一般会予以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

    957 15,340
覃程律师 覃程律师

湖北五经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