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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如果败诉方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结果不服的,那么可以在判决书送达那天起的十五天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败诉方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可以在裁定书送达那天起的十天内向上一级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通过法院判决来认定的,则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将孩子的带回来。
没有抚养权私自带走孩子,则侵犯了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抚养权,也变相剥夺了孩子的亲权,这是违法的。但是这个实践中很难认定,因为行为违法层面很难鉴定。 1、离婚之后没有抚养权的一方强行将孩子带走,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同时也是对孩子不利的
乙肝携带者能够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在我国,乙肝并不属于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双方都想要抚养权的,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
男方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条件: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义务
没有抚养权把孩子抱走一般不会承担什么后果,因为此行为虽然不合法但是也不犯法,没有什么法律责任。如果有抚养权一方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当事人应当配合将孩子交给对方,如果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对拒不履行
可以争取,要看子女多大,子女在哺乳期或者两周岁以内,一般是女方优先扶养权。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
在双方争取抚养权的时候,不应该抢孩子,也不应该藏匿孩子双方都应该采取合理合法的方式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抢孩子会对孩子造成一定的伤害,导致孩子与父母之中的一方长期分离,母爱或者父爱的权利得不到保障。法律并没有说哪一方把孩子抢到自己的身边,让孩
子女在两周岁以上,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条件,抚养能力,而且都要求抚养孩子的,如果有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者是丧失了生育能力,那么是法院会优先考虑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上环的一方。但这不是绝对的,如果虽然丧失了生育能力,但是自身并没有抚养能力,或者是
幼儿教师的身份,意味着能够较好地照顾自己的子女。但在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时候,只能作为其中一个参考因素,并不能决定是否能够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之规定,法院会衡量和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条件,做出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