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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提出解除婚约订婚聘金能退还,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了如果男女双方还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需要返还彩礼。
需要看情况,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聘礼如果属于以下情形的,应返还给男方: 1、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2、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聘礼,也有的地方称为彩礼、纳彩等,是中国几千年来的一种婚嫁风俗。
可以不归还的。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
看具体情况定。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退的,但符合以下情形的,应该退还: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4、其他情况不需要
1.需要看情况,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或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反之,如果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已共同生活的,离婚时男方要求返还彩礼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限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
离婚男方给的彩礼不一定需要退还,具体需要分情况来讨论: 第一、如果双方已经实际共同生活的话,同时给付彩礼一方并未出现生活困难等情形,在离婚的时候,男方就不能够要求女方返还婚前给付的彩礼。 第二、如果双方尚未实际共同生活,也就是双方只是名义上
离婚孩子一般会判给男方还是女方,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关于孩子抚养权问题,通常会参考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进行判决。如果双方当事人协议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离婚的,那么一般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会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
离婚以后彩礼钱是否要退还给男方要看是否存在以下情形: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给付一般都会先于结婚登记,而在结婚前双方分手的这种情况,如果将彩礼继续判归女方所有则会造成对男方的不公平,也有违给付彩礼的初衷; 2、双方虽办理结婚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