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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
新设合并新公司的设立登记是指新设合并后成立的新公司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后,成立一个新的公司,参与合并的原有各公司均归于消灭的公司合并。
公司登记事项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司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名称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二)住所 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
注册上海分公司(办事处)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总公司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同上) 3、总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同上) 4、总公司验资报告复印件(同上) 5、
公司设立登记是指公司设立人按法定程序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经公司登记机关审核并记录在案,以供公众查阅的行为。设置公司设立登记制度,旨在巩固公司信誉并保障社会交易的安全。在中国,公司进行设立登记,应向各级
公司设立登记材料如下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股东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
一、公司设立登记事项 1、名称;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姓名; 4、注册资本; 5、公司类型; 6、经营范围; 7、营业期限; 8、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公司
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具体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审核批准分公司的名称; 2、办理营业执照; 3、刻章; 4、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税务登记证。 分公司,即在业务、资金等方面受到总公司管辖,但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
分公司,主要是指在资金、业务以及人事等各方面受总公司管辖,但又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原则上,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分支机构,在法律和经济上分公司没有独立性,并且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它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附属机构。 根据《公司法》相关的规定,公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注册分公司的主要流程如下:1、首先,申请人要准备好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