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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

2021-03-17 666
普法内容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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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1-26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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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2-15 85
  •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不是可以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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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6-08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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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连带保证的有效期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

    2022-10-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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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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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11-24 15,340
  • 担保的保证期间有多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期间和保证期间怎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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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06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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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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