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恶意串通行为民事法律权利行为是否有效
恶意串通行为民事法律权利行为是否有效

恶意串通行为民事法律权利行为是否有效

2021-03-20 26
普法内容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实施的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违反民法典自愿原则、诚信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恶意串通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主观上串通、损人利己,客观上实施了一定行为来达到目的。从而该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当然无效。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发生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责任
    发生恶意串通行为的法律责任

    恶意串通行为又称做恶意通谋行为。是指在买卖活动中,双方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认定恶意串通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和第一百六十四条。

    2021-01-11 647
  • 恶意串通是指什么行为呢?
    恶意串通是指什么行为呢?

    恶意串通是指双方在买卖活动中以损害他人利益为目的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恶意串通的规定的初衷是保护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具体表现是串通掩盖事实真相,在应价过程中串通意压低价格,损害客户利益等,其构成要件为: 1、行

    2022-04-14 770
  • 与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
    与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是否有效

    与关联公司恶意串通逃债行为一般认定是无效的。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2020-08-22 87
专业问答更多>>
  •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效力如何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有二: 一是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为之,即明知某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积极促成该行为发生或实施; 二是为了牟取利益,即通过实施该行为

    2023-07-17 15,340
  • 恶意串通妨害他人合法权益属于民事行为吗?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行为无效。 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有二: 一是主观心态是故意而为之,即明知某行为会损害他人权益,仍积极促成该行为发生或实施; 二是为了牟取利益,即通过实施该行为

    2023-07-17 15,340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恶意串购股份无效时,恶意串购股权行为是否有效

    股权的转让程序在《公司章程》中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中没有限定,其行为属于合法行为,公司章程中限定了恶意串购股份无效时是无产行为。《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022-03-14 15,340
  • 如何查处恶意串通行为

    具有下列特征的民事行为认定为恶意串通:各当事人均有损害他人利益的恶意,即不仅明知其行为有损于他人而故意行为,且实施该行为就是以损人利己为目的的。 恶意串通行为是指当事人之间相互勾结实施的某种损害国家、

    2023-05-1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戏谑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00:47
    戏谑行为有法律效力吗

    戏谑行为是指作出的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表意人的真意,且期待对方会了解其并非出于真意。戏谑行为的意思表示一律无效。若相对人对戏谑行为信以为真,戏谑者有义务不迟延地向对方澄清误会,避免对方遭受合理的信赖利益损失。典型的戏谑行为有娱乐性言谈、吹嘘、或

    1,374 15,340
  • 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 01:24
    什么是专利侵权行为

    专利侵权行为指的是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或假冒他人专利的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行为有:1、行为人故意制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2、行为人使用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行为人许诺销售发明、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

    1,336 15,340
  • 根据本讲违反哪些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 00:58
    根据本讲违反哪些法律的民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出现下列的七种民事行为,会被认定为无效: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为的;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

    2,01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