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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前买房,名字登记在一方名下,属于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2.婚前买房,婚前或者婚后加上另一方姓名,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婚后买房,即使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4.无论婚前还是婚后买房,涉及到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共同
接受赠予财产离婚时是否分割的确认方式:如果接受赠予财产发生在结婚登记前,或虽然发生在结婚登记后,赠与人明确表明只归受赠人所有的,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夫妻另有约定除外。否则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婚前约定赠与财产离婚不一定需要归还。如果夫妻双方签订了书面的赠与协议,赠与的财产已经转移了的,不需要归还;或者已经经过公证或经过人民法院的裁判确认的,是当然不能撤销的;如果赠与的财产已经办理了产权转移也是不能撤销的。
不一定。婚前夫妻财产赠与婚前夫妻之间的赠与和一般的赠与之间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在婚前的夫妻赠与中,可能包含着结婚的赠与条件,如,以结婚为条件。在现实生活中,婚前男女之间的赠与可能包含着希望结婚的目的。
1、时间: 婚前财产的时间一般应从进行结婚登记时开始界定,结婚登记前的财产应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结婚登记后的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当然,这只是一般的规定,会有许多例外情况的发生。 2、登记:婚前
关于婚前房改房的问题,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第18条之规定,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房的,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享受住房福利待遇的对象应是夫妻双方,而不是售房单位的职工一方。这种住房的
如果在赠与的时候明确说是赠与某一人的,该房产为受赠人个人财产,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赠与的,离婚都不参与分割;如果在婚前赠与人明确说是赠给将来的受赠人以及其配偶二人的,那么该房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
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离婚时,登记一方可以主张该房屋为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
婚前父母赠与的房子,若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则离婚时协议分割,若未表示则为自己子女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在夫妻二人婚前为双方购买房产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父母在婚前
离婚不一定能够分得婚前房产。能够被分割的婚前房产,主要是指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如果该套房产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话,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就无权请求分割此套房产。具体来说,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3条的规定,一方在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房产,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