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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与承诺有以下的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2、两者的意思表示要件不同,要约内容必须要具体明确,而承诺的内容应当要与要约内容相一致;3、能否撤回、撤销不同,要约是可以
1、承诺和要约是一对相对人的行为,两者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共存的。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有规定的期限。要约没有规定的期限内必须答复。3、承诺必须是被要约人的答复,其答复的内容和要约的内容是一致的。4、承诺不可以撤回但可以撤销,要约都
单方面承诺是指表意人向对方设定义务,使对方获得一定权利的意思表示,是表意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要约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两者的区别在于:面对的对象不同。单方面承诺一般发给社会上不特定的人,要约对象一般是特定的;
要约是以缔结合同未目的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接受要约内容的各项条件。而承诺则是对要约内容的同意,表示愿意与之缔结以该要约为内容的协议。承诺是需要受要约人要要约有效期内做出的,并且承诺与要约的内容是需要完
1、概念不同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是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表示要件不同 要约内容具体明确;承诺应当与要约内容一致。 3、生效不同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应当以通知
并且发出要约的时间也几乎在同时承诺为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同时表示、发运要约人欲购货物等,买卖于条件适合当事人双方之意时双方同时拍手。意思实现是指按照习惯或事件的性质、交*要约,不需要表明承诺
单方允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它是表意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单方允诺的内容是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相对人取得某种权利。单方允诺一般向社会上不特定的人发
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一方自愿主动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一方希望对方向自己提出签订合同的意思表示。 2、要约,仅是民事法律行为的构成要件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属于事实行为。 3、
要挟和威胁的区别是: 1、定义不同。要挟指扬言要惩罚、报复或危害当事人而强迫他答应自己的要求;利用对方的弱点、借力量、威胁或其他压力以强迫对方去做或去选择;威胁指用武力、权势胁迫。也指使遭遇危险; 2、法律规定不同。要挟在刑法里并没有规定。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两者的性质不相同。一般要约生效之后应该受到法律约束,而要约邀请不具备法律的约束力;如果有要约人违反了有效要约,则必须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要约邀请只是在当事人准备签订立合同所要采取的事实行为而已。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