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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 1、军人伤亡保险金等财产的分配: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 2、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
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
军人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有: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限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军婚离婚财产分割双方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或者协议不一致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和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军婚离婚财产涉及以军人名义分割发放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
原则上军婚是受到法律保护,但婚姻自由,没有离不掉的婚,此外,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在没有其他协议的约定下,是可以主张平等分配的。请问双方是否有小孩?现在是协议不成还是?如果你方便的话,请来电说,具体
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本着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应确定为军人个人所有。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
离婚婚内财产原则上平分。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
首先是向区分出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个人所有的财产比如个人专用的生活用品、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不参与离婚财产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首先尊重私法自治,当事人自愿达成分割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否则法院按照男女平等兼顾照顾弱势群体原则分割财产。
离婚时财产应当怎么分割,需要根据财产的性质分情况讨论:首先,如果财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则对于该财产的分割应当先由夫妻双方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则再由人民法院根据该财产的具体状况,并结合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