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擅自赠与不合法的。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同等地承担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不得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划分共有财产中属于自己的份额。 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应认定
嫁妆一般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应当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当然也不排除有例外情况,如果嫁妆是女方结婚登记以后才获得的,且赠与人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女方的,则嫁妆就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取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和控制。以下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的收入、知识产权的收入、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入等合法收入; 2
军人转业费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对这个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婚姻关系存续年
转业费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转业费是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取得的,或者婚后取得的,除非双方同意由一方拥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以军人名义分割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以夫妻
由于国家没有相关法律或条例规定军人转业费的归属性质,应根据上述相关法律规定分段考虑其归属性质:1。根据军人婚前兵龄和军衔计算的收入,视为军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2、根据军人婚后兵
军人退伍安置费如指的是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且如是双方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平均分割。《婚姻法》解释二规定:第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
房改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房屋产权证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前还是婚后。具体分析有以下两点: 1、如果是一方婚前取得,则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 2、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诉讼中,婚后参与房改的房产尽管登记于一方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