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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民法典规定的离婚冷静期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21-01-28 137
普法内容
离婚冷静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计算。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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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3-03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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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04-14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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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9-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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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0-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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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5-27 15,340
  • 关于离婚时冷静期民法典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2022-11-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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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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