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

2020-09-17 487
普法内容
出让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的规定,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为: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如何对建设用地使用权人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二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给予补偿,并退还相应的出让金。 首先,对于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据征收的规定给予补偿。

    2021-03-26 108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之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之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拥有使用国家的土地用来建设建筑物的权利,包括城乡住宅建筑、医疗服务设施、公共休息场所、水利交通设施用地、军事训练基地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后受国家法律保护。

    2021-02-25 213
  • 抵押用地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抵押用地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吗

    可以用建设用地使用权做抵押。所谓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1-01-01 141
专业问答更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否是最长期限?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般为70年,根据以下用途确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50年综合或其他用地

    2021-12-04 15,340
  • 建设用地使用权转为建设用地的条件

    《土地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

    2022-02-10 15,340
  • 使用临时建设用地的期限是多久

    临时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过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 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三十七条建筑工

    2022-05-24 15,340
  • 集体建设用地的建设用地使用年限由什么规定

    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其中宅基地没有使用年限,且可继承;另外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

    2023-10-2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01:13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符合的要求如下: 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关于土地用途,不得损害已经设立的用益物权。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土地有

    2,782 15,340
  •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01:20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是多久

    征收土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与征收的行为无关,而与土地的性质有关。而不同性质的土地的使用年限是有不一样的。如果是用来建造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70年,用来建造经营性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就是40年了。如果土地的使用期限满了之后,还可以自动续期。自然,

    2,769 15,340
  •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01:13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多少年

    商住用地使用年限是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住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届满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

    1,729 15,340
房产纠纷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