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怎么处理

2021-04-29 91
普法内容
可见,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对此有两种处理方法: (1)不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而由当事人双方的亲友、所在单位、群众团体、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进行调解。 调解是我国解决民事纠纷的一项重要而富有特色的法律制度。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在处理离婚纠纷时有两种调解方式,其中一种就是诉讼前的调解,即上述有关部门的调解。 这些部门对当事人矛盾纠纷的真实情况比较了解,对于夫妻之间的小纠葛、不足以导致离婚的小矛盾,可以做好说服工作。 当然,现实生活中还存在这样一些现象,如单位借调解之名,干预或阻止当事人提出离婚诉讼,这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如果调解和好,则维持夫妻关系,如果调解达成离婚协议,则由双方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如果调解无效,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或虽然双方同意离婚, 但对子女问题和财产问题仍不能达成协议的,则向法院起诉离婚,进人离婚诉讼程序。 法院受理离婚案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可能调解和好,也可能调解离婚,还有可能调解无效, 诉讼程序继续进行,人民法院根据双方当事人感情状况依法判决离婚或判决不准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处理方法有哪些
    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处理方法有哪些

    离婚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同意的,可以选择诉讼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应当去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请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并且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定感情已经完全破裂,无修复可能的,在调解无效后,会同意离婚请求,作出离婚判决书。

    2023-01-03 73
  • 夫妻一方抵押贷款需要另一方同意不
    夫妻一方抵押贷款需要另一方同意不

    夫妻一方抵押贷款的,如果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抵押,则需要另一方同意,当事人以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抵押的,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2022-07-06 154
  • 怎么离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
    怎么离婚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

    夫妻一方失踪的情况下,另一方主张离婚的,可以收集对方失踪满两年的相关证据,申请法院进行公告。然后,再根据失踪公告,提出离婚主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2021-03-07 116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00:56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

    夫妻一方有债务,另一方是否要承担,要看是什么情形下产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那么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

    1,179 15,340
  •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吗 01:03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吗

    夫妻一方买房需要另一方的征信。夫妻一方能自己单独买房。夫妻一方使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单独购买房屋的,属于其个人财产。即使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也不会转换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之间也可以通过约定的方式,由一方单独买房,并且房屋归购房者个人所

    5,884 15,340
  •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 02:15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如何不连累另一方?这个问题你的想法如果是想逃债我们不支持、不鼓励,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们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人家也是真金白银给到你了、帮过你,所以逃债的想法不可取。在婚姻法上正常的债务我们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纯属一方的个人债

    1,531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