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同居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同居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同居是否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2021-06-09 78
普法内容
同居不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 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是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向人民法院的起诉流程有: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条,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怎样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怎样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

    请求法院解除同居关系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自行解除即可,人民法院不会受理。但若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系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情况下产生的,则应当由民法院予以解除。

    2021-02-03 70
  • 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法院受理
    解除同居纠纷是否需要人民法院受理

    满足下列要求的,法院一般会受理解除同居纠纷的案件: (一)当事人均无配偶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对于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 (二)有配偶者与无配偶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三)双方均有配偶者到法院

    2021-04-10 84
  • 卖房人是否可以解除居间合同
    卖房人是否可以解除居间合同

    买方卖房解除居间合同是可行的,但是没有正当理由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1-01-08 58
专业问答更多>>
  • 合同解除后违约金可否要求人民法院解除

    1、合同解除时支付的违约金在当事人的请求下法院是可以调整。 3、法律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 3、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

    2022-11-11 15,340
  • 在我国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是否可以?

    根据相关规定,就请求法院确认合同解除做出以下解释: 法院只有确认合同的效力的权利,对于合同的解除,法院只有通过判决一方履行解除合同的义务,而实际解除合同的行为,是需要有合同双方当事人来履行的。

    2022-07-03 15,340
  • 出租人解除合同请求法院执行可以吗

    出租人是可以直接起诉的,但不必然会胜诉。即使法院会判决解除合同,也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但是,在以下情形发生时,出租人可以起诉提前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2、承租人没有按照约

    2023-08-18 15,340
  • 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

    2022-07-2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劳务合同解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01:15
    劳务合同解除可以要求赔偿吗

    首先,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辞退员工时,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但具体要补偿或者赔偿多少钱,要看具体的情况和员工的工作年限。当然,也有少数情况是公司解聘员工不需要支付赔偿的,比如:因为员工的个人过失给公司

    887 15,340
  • 非法同居怎样解除关系 01:09
    非法同居怎样解除关系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首先要看同居是否构成事实婚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事实婚姻的特点有三个:1、同居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2、同居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3、同居双方均符合结婚的法定情形。另外,如果同居关系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前,且男女双方

    1,263 15,340
  • 连带债务人是否可以求偿 01:45
    连带债务人是否可以求偿

    一般在债权人的关系上,连带债务人有义务要还清全部债务的,因此,如果连带债务人之一已经全部还清对债权人的借款,不过是还清自己的债务而已。可在对有其他债务人的关系上,则各有要负担的部分,所以当还清超过了自己的负担部分而使全体债务人一同免责时,可

    786 15,340
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53-6177-3042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