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父母是不可以因子女改姓而拒绝给抚养费的。但可以起诉主张恢复姓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双方共同承担扶养教育孩子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
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般属于民事纠纷性质的诉讼。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母,应当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具体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负有支付义务的一方不能以孩子改了姓名拒付抚养费,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
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法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
不能。首先根据《婚姻法》第36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所以,离婚后,父亲与子女之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申请;再婚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其生父(母)同意……法律并未赋予父母一方可以将子女的姓氏随意更改的权利。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
不付抚养费的,也没有权利拒绝赡养。法律明确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赡养是一种义务,不是一种权利,成年子女是不能拒绝的,在父母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时,成年子女就
拒绝支付抚养费不仅需要承担民事上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触犯刑法,需要坐牢。根据我国婚姻法第21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无论父母是否离婚,都应当承担法定的抚养义务。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如果双方是
夫妻离婚之后,拒绝抚养子女的,按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第一种方式,子女归另一方来抚养,但是,拒绝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承担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等费用。没有尽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强制执行。 第二种方式,双方都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