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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携带的证件或材料有: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由婚姻登记机关提供); 3、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合影照片。
如果你的户口本的状态,显示的是未婚的话,那么第二次结婚就不需要离婚证。户口本状态显示已婚或者离异,第二次结婚,也就是离婚后再次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通常,在第二次结婚的时候需要带上次的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也是需要离婚证的,第二次
再婚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解除上一段婚姻关系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四)如果一方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出具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
1、男女双方领取结婚证到某一方户口所在地所属的区或县民政局即可。 2、如果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向民政局申请补办。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
去民政局领结婚证。 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禁止结婚的条件,具体如下: (1)受一方胁迫、欺诈而结婚的; (2)男未满22周岁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
领结婚证要去户籍所在地领。办理结婚登记应当由男女双方共同到双方或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申请的时候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本,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的两寸红底光面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如果是属于现役军官士兵结婚的。还需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一般要在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婚姻登记,除了按照收费标准向双方当事人收取婚姻证书的工本费外,不可以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或者有关的附加其他义务,领结婚证的收费标准为每对结婚登记新人按照9元进行收取。 具体标准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