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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生效后,对一方婚前患有重大疾病未告知配偶的情况,就有了新的处理方式。民法典一方面默认该婚姻有效,但另一方面把“主动权”交给了被隐瞒的配偶。配偶选择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伴侣病情一年内认可这段婚姻关系,则婚姻关系有效;如果不认可,配偶也可选择
1、麻风病,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恶性传染病; 2、患有艾滋病、淋病、梅毒等疾病; 3、患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未治愈前不能结婚; 4、生殖器官发育异常,不能性生活,且无法矫治者不宜结婚。
一方有下列情况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我国现行法律已经删去了患有某些疾病禁止结婚的规定。
《民法典》没有规定可以因为疾病判定婚姻无效,可以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只有三种:重婚、有近亲关系以及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但是一方在婚前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在知道后的一年内可以要求撤销婚姻。
证明无效婚姻疾病的证据有什么? 1、以重婚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材料为结婚证和双方的身份证,以及能够证明该婚姻属于重婚的证据等等。 2、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理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主要提供
1、属于无效婚姻的疾病是:不宜生育的医学性遗传性疾病;传染性极强的严重疾病。例如,艾滋病、梅毒等;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等不宜结婚的精神疾病等。 2、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
患有哪些精神疾病都不会导致婚姻无效。因为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民法典》只规定了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三种婚姻无效的情形。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无效婚姻有以下种形式: 1、重婚,主要是针对在有配偶者的情况下,还与他人登记结婚、或以夫妻的名义进行同居共同生活的违法行为; 2、具有法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主要是针对婚姻双方当事人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关
婚姻关系,涉及两个人组建家庭,同时还涉及社会的公序,以及国家的稳定问题。因此,国家对婚姻关系做出了严格的保护,也做出了相应的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要结合成夫妻,需要经过登记结婚的手续。男女双方在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被胁迫结婚的,该婚姻仍然有效,但是被胁迫一方具有撤销权,即被胁迫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但该撤销权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即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的一年内行使,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消灭。 此外,应当注意的是,如果被胁迫一方被非法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