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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下设立消保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消保”工作报告及年度报告,指导和督促“消保”工作管理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高级管理层和“消保”部门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有效性进行监督。
董事会的职责有: 1、召开股东会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制定公司的各种方案、经营计划; 4、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制定管理制度; 5、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董事有下列职责: (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 (2)报酬请求权; (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亦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上签名;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5)董事是公司的管理人
1、两者对公司的运营的影响力不同,董事会对公司的影响更大。对公司来说,设立董事会是必须的,再小的公司也得有执行董事。而管理委员会是可设可不设的,看企业的具体情况。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四
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董事人数为3人至13人,股份有限公司人数为5人至19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开会,需要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需要经过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我国法律分别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人数。有限责任公司:(1)《公司法》的第4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3-13人。《公司法》第51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规定相对简单,法律未做规定的,公司章程可自主制定议事规则。 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的,由副
董事局和董事会的关系是包含与被包含,其实区别不是很大。 董事局是使用于特大型企业的集团整体,即总董事长。董事长可以是集团或者是自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主席兼董事长,意思就是它是公司的总董事长,也是一些子公司的董事长。 董事局是通过几个董事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