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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儿媳离婚,房子父母一般是没有份额的,有以下情况: 婚前买房: ①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房子一般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②公婆全款出资,登记在女方名下,那么认定为共同财产的可能性比较大,具体还是需要参考当时买房的情况。
赠与所得的房产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明只给夫妻一方。这种情况最好做公证。 房屋赠与程序 一、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
1、婚后父母赠于儿子的房产,若是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的,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与儿媳无关。 2、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双方离婚时,只能分割共同财产。
首先看老人的遗嘱,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指定的人继承。其他人无权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由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共同继承。如果老人的儿子先于父母去世,儿子的份额,由儿子的子女代位继承。丧
我先生家多间多层的房子,每层都是套房形式,但房产证不独立,土地和房子所有权都是公婆所有,房子在我进门前就建成,请问我做为儿媳妇有份吗?现我户口还没有跟随丈夫。 分家时口头说一层楼面归我们居住,我有没有
对于赔偿款也是如此分割。 可以签订遗赠抚养协议,由弟媳妇夫妇两尽养老送终的义务,对于父母本应继承的财产份额在死后归弟媳妇夫妇所有。
赠与父母房产是否进行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自由做出选择。2016年关于房产赠与必须办理公证的政策已经废止。换句话说,赠与房产是否公证,可以由双方当事人的意愿来自由选择,不做强制要求。因此,赠与父母房产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公证,也可以
父母赠与的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要如何分配需要分情况来讨论。根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双方登记结婚之前,一方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而出资的话,这一项出资就应当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换句话说,在离婚的时候,对方就无权请求分割这一项房
首先,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打印属于书面形式。打印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前提是其具有合同的基本要素,并且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涉及金额的还要写明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