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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需要先将婚姻状况变更为离异,再携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到迁入地派出所申请,即可办理。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离婚是诉讼或者调解的,还需要通过法院判决或者调解书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不影响的,再婚登记时只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离婚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即可办理结婚登记。
如果是户口在前夫那里,但是还想要再婚的,需要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拿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然后将和前夫户口本中的户主的关系变更为非亲属关系,并且申请单独办理一个有户主和自己
当事人离婚后,户口的去向(包括,但不限于): 1,可以咨询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是否有把当事人的户口转为非农集体户口(挂靠在前夫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的政策; 2,如果没有上述政策,或者当事人原是农村户口
想,首先得离婚,如果已经离婚,但在前夫家,想再婚,可以下步骤去办理手续: 1、首先将离婚证或者是生效的判决书,拿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自己户口中的婚姻状态(由“已婚”改为“离异”)。 2、将和前夫
这种情况可以请求辖区派出所协调解决,经民警说服无效的可以申请发给单独户口本;公安部《关于对因家庭矛盾导致户内成员无法使用本户居民户口簿有关问题的批复》(公治【2009】459号)文件规定:对于立为一户
和没有影响,只要有户口本就能办理再婚手续。夫妻离婚后,女方再结婚时把户口转到男方居住地,后女方可以把户口留在男方居住地。也可以转回女方原住地。完全由女方自愿决定。 1、女方离婚后,不愿把户口转回到婚前
男女双方离婚后,在办理复婚登记前取得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为身体遭受伤害而获得的医药费和残疾人生活补助费、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中一人所有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和其
户口本婚姻状况已婚是否能补离婚证,根据要更改的状态来提供。婚姻状况一般是指,反映每个人在某一地区内的婚姻状态,婚姻状况一般分为未婚、已婚、丧偶、离婚四类。变更婚姻状况信息时,当事人要携带本人户口簿和身份证的原件。未婚变更为已婚,还要提供结婚
涉港婚姻在哪里办更好,取决于夫妻双方主要在哪里从事生产经营以及生活。因为无论在大陆还是在香港登记结婚,在法律上所得到的保障并无区别。在哪里结婚更好,更多需要考虑的是便利性问题。可以肯定的是,将来更多时间在哪里生活,那么在哪里办理结婚登记就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