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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根据《公司法》第216条第 (一)项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董事、
有限公司董事会人数是三人至十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不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应该是独立的,不能兼任。经理也不能兼任监事,执行董事也不可兼任监事。公司法对公司行为、公司各个职能部门和管理层人员均制定了详细规定。监事具有独立性,作用是监督各个层级的管理人员,
监事会成员不属于高管。监事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公司职务时行为进行监督,因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没有董事会的公司有董事长。我国《公司法》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对于规模较小的,不设置董事会的公司,是不会有董事长的。
一、作为董事,是董事会成员,不一定参与公司的管理,根据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董事的职责即可,若参与公司的管理,其应另有职务,而公司应向其另外支付薪水,作为投资人,公司有利润,其取得分红是其当然的投资
独立董事是董事会的成员。非上市公司不得设立独立董事。如果是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数量不得少于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是指独立于公司股东,不在公司内部工作,与公司或公司经理没有重要的业务联系或专业联
根据《公司法》相关法律规定,独资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由独资公司的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定。 公司法规定:如果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可以不设立董事会,设一名执行董事来履行董事会的相关职责。 具体来讲,独资公司分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股东会的决定。董事会的成员,也就是董事,应当对董事会的决议承担责任。召开董事会会议时,如果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的章程、股东大会的决议,致使公司遭受严重损失的,参与决议的董事对公司的损失
全资子公司不需要设立董事会。全资子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股东的公司,是完全由唯一一家母公司所拥有或控制的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股东会,也可以不设置董事会,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