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有哪些

2022-06-17 473
普法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四条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适用本节的规定;本节未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投资者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董事会制定,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权力,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批,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六十七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立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六十八条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会成员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可以兼任经理。 第六十九条国有独资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十条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六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 本法所称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六十五条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第六十七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董事会,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行使职权。董事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第四十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十八条  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四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章程对经理职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第七十条  国有独资公司监事会成员不得少于五人,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从监事会成员中指定。 监事会行使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职权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国有独资公司具体有哪些特点
    国有独资公司具体有哪些特点

    国有独资公司有以下特点: 1、只有一个股东,由国家单独出资设立; 2、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 3、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 4、其他特点。

    2020-03-19 107
  • 特点的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不同
    特点的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不同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 (2)股东只有一个。 (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 (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 (5)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特殊形式的有限责任公

    2020-06-06 264
  •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规定
    国有独资公司股权质押有哪些规定

    如果想要把国有独资公司的资产进行转让的,必须要根据法律以及行政法规的规定,要由国家授权的部门或者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来进行办理审批以及进行财产转移手续。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有独资公司的股权,如果对股东以外的人进行出质时,必须要经过国有

    2021-05-06 1,660
专业问答更多>>
  •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决议有哪些特别的地方?

    这里所指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采取什么具体形式,或者指定哪个具体部门,皆由法律、行政法规具体规定,或者由政府依法决定。

    2022-07-25 15,340
  • 特点的独资公司与国有独资公司的不同

    (1)全部资本由国家投入。公司的财产权源于国家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国有独资公司是一种国有企业。(2)股东只有一个。(3)公司投资者承担有限责任。(4)性质上属于有限责任公司。(5)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

    2021-12-27 15,340
  • 国有独资公司的法律特征

    答: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相较于一般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对其作了如下特别规定: (一)国有独资公司

    2022-03-14 15,340
  • XX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是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企业的特别之处在于: 1.国有独资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

    2022-05-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区别 01:11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区别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出资方不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就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而有限公司是股东人数不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

    5,297 15,340
  •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01:25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哪些

    独资公司的种类有以下: 1、个人独资企业,是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人是一个自然人。该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

    928 15,340
  •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02:12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

    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投资主体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2、法律形式不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法定的民事主体,具有法人资格;而个人独资企

    869 15,340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0-4804-4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