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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的。当事人迁出户籍没有办理落户手续,原户籍被注销,可以到原户籍所在地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恢复户籍; 2.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
1、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许迁入证明(目的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到目的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2、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准许迁入证明(目的地办事处或村委会)和准迁证,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1、首先要确定一个现在能落户口的地方,如:单位所在地、其原籍或是其直系亲属户籍所在地。如果这个地方同意接收他的户口,所属的派出所会给开具一个户口“准迁证”。 2、拿上这个准迁证和过期的户口迁移证,去学
两者的区别: 1,市外迁入一定会引起户口本地址变动; 2,户口本地址变动,可以是因为户口迁入(包括市内或者市外),也可以是因为登记或者填写错误而需要户口本信息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办理迁证并不需要本人去,但需相关证件,如迁证理由(如录取通知书,参军证明等复印件)和户口所在地是否同意迁出(由本村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的证明),然后到当地办理即可,对于落户问题,迁证上只包含个人基本信
跨省办理户口迁出,迁出地不需要迁入地户主户口本,需要迁入地同意接收的证明。《户口登记条例》《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
户口迁出不需要户主同意。如果是成年人迁户口,那么一般不需要户主同意。但是如果是未成年人迁移户口就需要户主同意,具体还是要看实际情况。当事人可以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迁入户籍的准迁证,再回到目前
户口迁出了还能迁回原籍。但是需要符合条件。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接收
迁户口都需要以下的七个手续,具体如下: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