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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为破产企业指定的清算人属于法定代理。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
与解除劳动合同一样。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企业破产清算受偿程序具体规定有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
关于企业破产法职工补偿金的相关规定有:《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
关于国有企业破产清算流程,您首先需要了解,作为国有企业,应该具备破产条件,经过主管部门批准,才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8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
我国法律对公司破产后的债务的清偿顺序有明确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可知,破产财产应该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再用破产财产,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
根据《企业破产法》相关的规定,企业破产清偿顺序: 1、破产企业欠员工的工资以及相关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 3、破产债权。企业的破产财产将按照清偿的顺序进行分配,当前一个顺序债权没有清偿前,后面顺序的债权将不予分配。当企业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