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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产生的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的相关规定,所谓对第三人的侵权责任,是指因租赁物本身及出租人不负担租赁物使用对第三人侵权责任。
出租人在融资租赁期间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融资租赁期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确定。一般有以下做法: 1、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当按照使用后的状态将租赁物交给出租人; 2、合同期限届满时,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应当签订另外一份融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成以“房屋所有权调换”形式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的协议,即意味着拆迁人以其异地或者原地在建、购买的房屋与被拆迁人的被拆除房屋的产权进行调换,被拆迁人失去了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转而拥有了调换所得房屋的所有权。因此,无论拆迁人及
你和张某通过约定在张享有承包经营权的土地上修建了一条道路,没有办理登记,此时你享有的地役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所谓不得对抗,准确的含义是,当义务人发生变动的时候,如果受让人不知道该地役权存在的,权利人
经出租人同意即可。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出租人同意,租赁物可以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
地役权未经登记的,一般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权法律关系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经营自己的土地的权利,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地役权合同约定的有关事项予以登记。
承租人能否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对租赁物不享有处分权,因此,承租人不能擅自转租,需要转租的,须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形成新的租赁关系,但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的租
中央对出租车确权有政策。相关政策指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和政府引导作用,在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的基本思路下,抓住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利时机,按照“坚持乘客为本、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统筹兼顾、坚持依法规范、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推
赃款流向第三人的能否追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第三人知道获得的财产是赃款,是可以向第三人追缴的;如果第三人不知道是赃款的,就无法向第三人进行追缴。这是因为第三人可以通过善意取得制度获得赃款的所有权,司法机关是无法进行追缴的,同时第三人
所有租赁起止时间不可交叉说明租房信息重复提交了,也就是说租赁期限不能重合,同一年度不能有两个或者多个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