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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婚被离婚,需要经过军人的同意。法律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一方提出离婚的,需要经过军人的同意。现役军人包括正在服役,具有军籍的人员。但是军人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暴等重大过错的除外,即如果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其配偶要求离婚的,无需经过军人的
离婚后,女方到男方单位闹事,男方在协商后仍不能阻止的,可以报警处理。闹事一般是对方对离婚不满,最好的办法是双方沟通,尽可能让对方的心不静下来,如果对方无理取闹,影响到男方的正常生活,可以直接报警。
首先要看你是不是确实是事实婚姻,事实婚姻要男女双方于1994年2月1日前就是同居的关系,如果你们没有在94年之前就同居,那你们就不存在事实婚姻,只需要解除同居关系就好了,并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确实是1994年以前就同居了,可以去婚姻登记
首先,如果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绝无和好可能的,可由双方,协议不成的,可向法院,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其次,时夫妻的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割,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且无过错方
探视权也可以申请执行的,不过探视权的执行一般不是强制探视,会通过警告罚款等手段,实现探视权
1、哺乳期间的女性刚经历生产正在养育婴儿,身体需要回复修养心理需要调试,更需要社会支持系统尤其是家人给予特殊照顾。所以,在离婚的权利行使上,对男方做出了一定的限制。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
1、如果感情破裂,可委托律师起诉,要求判决离婚。 2、父母双方都可争孩子的抚养权,结果如何,除比较各方条件之外,还要看如何去争取。法律认为,2岁以内的孩子,母亲抚养为宜。 3、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平分
离婚后男女双方闹翻了,对方不让自己看望孩子的话,当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探望权之诉。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就算双方之前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中,并没有涉及
首先,夫妻双方的财产分为夫妻共同财产和一方的个人财产。原则上,夫妻双方离婚时只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是不用对各自的个人财产进行分割的。至于如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意思自治的原则,由夫妻双方先自主协商,可平均分配,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于
夫妻二人闹离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应当由夫妻双方协商决定。需要注意,如果双方是登记离婚的话,就应当签订书面的财产分割协议,也就是离婚协议。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的话,双方也可以就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进行协商。具体来说,双方可以在法院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