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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落户的,但是有条件,具体如下:外省市农业户口或无业人员夫妻投靠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申请人年满55周岁以上,结婚应满2年。
新生婴儿可以登记在父母任一方户口名下。因此,结婚不迁户口并不影响新生婴儿的出生登记。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二婚子女户口迁移必须在当事人配偶和当地集体同意接受当事人户口的前提下,未成年子女户口才能随迁。二婚子女户口迁移流程如下:1。首先携带基本证件(资料):当事人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迁出地集体出具的同意户口
该项应根据当事人无户口的原因而确定: 1、在当事人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的前提下; 2、可以参照该意见的相关规定,带上有关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及资料,补录户口
离婚后,可申请办理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根据《重庆市户口迁移登记实施办法》:第三章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第九条直系亲属投靠户口迁移是指夫妻投靠、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的户口迁移。第十条夫妻投靠按自愿
如果户口迁移不涉及属性问题(即农业户口可以前往城市),则孩子的户口可以采取投靠母亲的方式进行。 需要的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孩子母亲户口簿、孩子父亲的户口簿、母亲所在社区的证明、母亲提交的户籍迁移申请。
在法律上,过继属于收养,要参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手续,也就是符合收养条件的收养人,在和被过继孩子的父母协商一致,达成收养目的后,需先让其父母写过继声明书,再凭着过继声明书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收养证明,然后携带上过继声明书和收养证明,到民政局办
离婚孩子归女方孩子户口迁移流程如下: 1、先持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证明书可以是原法院经办人签署书面意见,再加盖法院印章或业务庭印章即可; 2、女方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
孩子没有户口上学的,应当去办理户口登记。 孩子到上学年龄时,没有户口的,孩子的父母应当先去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登记,父母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提供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孩子办理出生登记,将孩子的信息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