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是否有效

2021-02-13 95
普法内容
单方擅自出卖夫妻共有房屋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夫妻共有房是否擅自卖出去?
    夫妻共有房是否擅自卖出去?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出卖的应当为有效,不能以另一方不知情来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处置权。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020-04-14 57
  • 请问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如何?
    请问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如何?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的效力需分情况确定。根据2021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11条的规定,如果第三人系善意购买、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则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有效,夫妻另一方无法追回房屋,但夫妻另一方可向对方请求损害

    2021-12-24 44
  • 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单独签约出售是否有效
    夫妻共有的房屋,一方单独签约出售是否有效

    夫妻一方出售夫妻共有的房产,应当经另一方的同意。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有的房产,已超出一般家事代理范围,构成无权处分,但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该买卖行为是有效的,另一方不能主张追回该房屋。

    2021-01-21 113
专业问答更多>>
  • 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共有房屋是否有效?出卖人无权处分标的物是否有效

    人的名字,该房屋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

    2022-03-05 15,340
  •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有房屋出卖,是否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将登记在其个人名下的法定共有房屋,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擅自以自己名义转让给他人,买受人为善意的,可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出卖人为夫妻一方,转让房屋行为符合受

    2022-04-22 15,340
  • 夫妻单方将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赠予第三者是否有效

    处分夫妻共同财产,需要经过双方的同意。如果一方是拿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对方,那么一方隐瞒另一方赠与他人财产,可能会侵犯夫妻另一方的财产益,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主张赠与合同无效。一方擅自赠与

    2023-11-14 15,340
  • 丈夫擅自卖房后,妻子要收回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要确定以下三个条件是否成立,若三个条件都成立,那么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这时妻子想要收回房屋法院是不予支持的。相反,只要证明了其中某一个条件不成立,那么妻子就有机会收回房屋。 1、第三人属于善意购

    2023-06-05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受法律保护吗 00:58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受法律保护吗

    一方出卖共有房屋的,不影响出卖人与受让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房屋的,需要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如果一方出卖共

    931 15,340
  •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01:12
    夫妻一方擅自转让股权是否构成表见代理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7条第2款规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

    1,025 15,340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01:15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25 15,340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