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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合同签订的方式是应尽量在传真原件上签字。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传真合同纠纷诉讼的举证方式是应注意要求对方通过操作使发传真时间、传真号码的内容显示在传真件上。洽商合同过程中的传真件也必须留存备查,与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相互佐证。
合同传真的效力认定:合同传真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合同就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
合同传真的效力认定:合同传真只要满足合同的生效条件,那合同就生效。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
传真订立的合同属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其签订地点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地点来确定合同的签订地点。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签订地的,签订地为收件人的主营业地;如果没有主营业地的,为其住所地。根据《
传真合同确定签订地如下: 1、传真合同的签订地一般是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传真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的以约定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的以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2
首先,阴阳合同,又俗称“黑白合同”、“大小合同”。“阳合同”是指经过了合法的招投标程序、在建设工程管理部门依法备案了的,形式合法的合同。与之相反,“阴合同”是指未依法进行备案或办理变更登记的合同。一般而言,由于“阴阳合同”中的“阳合同”不体
显失公平合同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总则和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显失公平是合同可撤销的事由之一。对于如何认定合同显示公平,有两个判断因素:1、主观要件: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存在一方故意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的主观恶意。也就是说,相对人
传真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以传真的形式达成协议的,内容符合合同构成要件的,合同承诺内容的传真到达对方手中时便已经成立;传真合同文本同样具有证明合同成立的证明能力,但是在实践中仍然需要其它的证据来进行补强,比如电信公司传真电话的记录单。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