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哪些

2022-06-17 286
普法内容
认定为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行为有: 1、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分配; 2、通过虚构的债权债务关系转让出资; 3、利用关联交易转让出资; 4、未经法定程序收回出资的其他行为。 公司债权人要求撤资股东在撤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哪些情况为抽逃出资行为
    哪些情况为抽逃出资行为

    抽逃出资的情况有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以及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股东抽逃出资在法定情况下可以解除股东的资格。

    2020-08-16 97
  • 股东抽逃出资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为?
    股东抽逃出资到底是什么样的行为?

    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是,抽逃出资会损害公司权益,若是有股东抽逃出资,首先由公司进行催告,若是在期限内没有补足出资的,可以作出决议解除股东资格。

    2020-09-24 71
  • 股东抽逃资金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股东抽逃资金的行为表现有什么?

    抽逃出资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方式: 1、设立公司时利用过桥贷款作为注册资金,待公司注册成立后,将过桥贷款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买卖关系,公司将股东注册资金的一部分划归股东个人所有; 3、将注册资金

    2021-01-04 112
专业问答更多>>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01:42
    抽逃出资的情形有哪些

    抽逃出资的情形包括:1、公司资本验资后控股股东利用其强势地位,强行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股东通过其控制的其他民事主体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增加交易成本,变相获得公司财产或伪造虚假的基础交易关系,如公司与股东间的买卖关

    2,320 15,340
  • 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 00:59
    抽象行政行为有哪些

    抽象行政行为主要包括下面两类: 第一,行政立法行为。指的是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制定并颁布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的行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为。具体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广泛的、不特定的对象规

    8,486 15,340
  •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01:05
    哪些行为可认定为重婚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还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除此之外,在实践中,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也构成重婚。也就是说,符合以上两种情形之一的,涉嫌重婚罪。具体来看,重婚罪的构成要件有以下三个:1、客体:重婚罪侵犯

    1,296 15,340
公司法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国公律师 吴国公律师

广东集智求强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刑事辩护、劳动纠纷、公司法、交通事故、债权债务
咨询律师
130-4804-4663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