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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合同中购货方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一般为增值税。“不含税价”实际上就是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
1、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2、数量与质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约定标的物数量。对于
未签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法律规定只要劳动关系存在,企业就应履行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义务。若不履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不含税合同中购货方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一般为增值税。“不含税价”实际上就是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当购货方事后索要增值税发票的情
不含税合同中购货方存在一定法律风险。买卖合同中所涉及的税款一般为增值税。“不含税价”实际上就是销售方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购货方,或购货方不要求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不开增值税发票是属于逃税的行为之一。
因为你签订合同时,忽略了自己的风险,导致约定不明,从常规理解上看,似乎应该由你承担,但总是有突破口的。对你有利的两点:1、就是“政策”二字的约定不明,政策上应该由你承担的费用并不一定是法律上要求你承担
第六十六条【无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买卖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标的物,而在买卖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都会涉及标的物的风险转移问题。风险转移是指,在标的物的买卖过程中,由于发生了不能归责于买卖双方的原因,标的物受到了损毁或灭失,这时候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
倒签合同的风险如下: 法律方面的风险。一旦双方在合同还没签订的时候,产生纠纷之后会比较难以解决,这个时候合同的事前控制作用不能体现,导致法律风险较大。 管理方面风险。补签合同没有遵守合同管理规定,降低了合同管理的质量和效率,使管理秩序不正常
口头合同的风险有: 1、因为合同对方的资质没有明确的证明文件,建议慎重选择合同相对人,并着重考察其诚实信用状况,并对其进行资产考察; 2、一旦发生纠纷,口说无凭,效力无法得到证明。建议找双方共同的亲戚或是毫无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在三方都在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