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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执行赡养费应当从子女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有赡养义务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继承房产跟配偶在通常情况下是有关系的。当事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房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
不可以,基于合同相对性原则,合同关系对当事人具有权利和义务,一般不涉及外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在处理合同纠纷时,不应将一方当事人的配偶列为被告。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
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执行赡养费应当从子女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有赡养义务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
赡养纠纷中执行配偶财产不可以。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的配偶没有赡养义务,执行赡养费应当从子女的财产中扣除;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有赡养义务一方的法定扶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治疗的,可
赡养纠纷中配偶财产不能执行,因为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子女配偶没有赡养义务,赡养费应从子女财产中扣除;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赡养义务的法定赡养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就医的,可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
付了赡养费后,履行了法院的判决,财产保全解除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解除查封、扣押、冻结裁定,并送达
婚前财产,只要自愿,当然能够加上配偶的名字。加上配偶名字的行为,在法律上能够产生相应的效力,具体就是指发生了赠与财产的效力。首先,一方婚前财产在一般情况下,都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除非出现赠与财产的行为,一方婚前财产都只能属于
离婚案件中出现的财产纠纷问题,要视双方是否存在对于财产所有的约定,来做出不同的判断。一般来说,夫妻之间都是实行婚后财产共同共有。换句话说,没有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都应当纳入共同共有的部分。在离婚的时候,就应当由双方平
需要确定的是,区分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一个关键点,就在于财产的取得是在结婚之前还是结婚之后。对于结婚之前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般来说,都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而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能够作为遗产进入继承程序的财产,就是一方个人合法的财产。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