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夫妻怎么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
夫妻怎么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

夫妻怎么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

2021-01-27 165
普法内容
夫妻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的方式:夫妻双方具有平等处分共同财产的权利。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追回,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对夫妻共同财产行使所有权如何行使所有权
    对夫妻共同财产行使所有权如何行使所有权

    对夫妻共同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为夫妻共同财产。

    2021-03-07 84
  •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行使
    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行使

    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一般由双方平等、共同行使。例如,一方为夫妻共同生活所产生的支出,不必要经过另一方同意。非共同生活的支出应当事前经过对方同意或事后追认。

    2021-01-07 70
  • 夫妻所有财产中所有权归夫妻共有的是什么?
    夫妻所有财产中所有权归夫妻共有的是什么?

    夫妻共有财产和夫妻个人所有财产的规定: 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021-12-03 47
专业问答更多>>
  • 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时间是怎样的?所有权怎样行使?

    领取结婚证开始成立,取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

    2022-07-21 15,340
  • 该如何行使夫妻共同财产权

    1、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可以自行处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价值比较大的,应当共同协商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

    2023-01-01 15,340
  • 夫妻财产使用权,夫妻如何使用共同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

    2022-07-23 15,340
  • 2022年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所有权如何行使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

    2023-01-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01:04
    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并不是所有的知识产权收益,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知识产权收益,主要是指:夫妻之间其中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另外需要注意,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其中一方在婚姻期间,已经明确可

    772 15,340
  •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01:15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是否有权处分

    夫妻共同财产单方有权处理,但对于重大事项单方无权擅自处理。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五种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26 15,340
  • 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01:14
    津贴算夫妻共同财产么

    津贴是劳动者工资的一种特殊形式。婚姻法规定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一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津贴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共有。劳动者的津贴是指,在特殊的劳动环境和条件下,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一种额外补偿。比如,在夏季的

    1,168 15,340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