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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产品质量问题需要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向省级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再由上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指定鉴定单位对产品实施检测,出具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认定如下: 1、默示担保条件。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的对于产品质量规定的必须满足的条件。 2、明示担保条件。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作为认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以及确定产品质量责任的依据。 3、产品缺陷。即产品存在危及他人人身
作为消费者,当然希望能够购买到价廉物美的商品,而且市场经济的竞争规律的重要表现就是经营者通过降低价格以吸引消费者。 虽然俗语所说的“好货不便宜、便宜没好货”未必准确,但是在我国的市场实践中,消费者对便宜货还是应当保持—定的谨慎。不法厂商基于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
如遇商品房质量问题,买方可与开发商协商,要求限期整改;房屋质量缺陷不能修复或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买方可要求终止房屋销售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相应的损失。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商品房质量问题通常可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一、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房人有权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
1、购房者认为开发商交付使用的商品房属于主体质量不合格的,首先购房者应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在商品房交付的时候,购房者一定要认真的对房屋质量以及房屋的配套设备设施进行验收。如果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的,那么购房者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合同之中如果明确约定了质量不合格可以退房的条款,那么购房者可以根据合同
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购房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解决:第一,了解清楚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是否存在问题以及房屋是否存在其他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人的居住使用。如果房屋的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者是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严重影响购房人居住使用的,那么购
商品房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是属于根本违约,购房者是可以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的。商品房的质量问题分为两个方面:第一就是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是不能够通过验收的,自然也不能够交付使用。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需要向购房者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