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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一方有公积金,可以直接进行对半分割。如果是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的情况,么应该计算出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各自公积金账户上剩余的资金总额,然后通过折抵,让金额较高的一方对金额较低的一方进行差价补偿,使双方所分得的公积金额度差不多。根据《中华
《婚姻法》及其《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的规定,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根据
离婚时,涉及用公积金贷款买的房屋分割问题,由于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用公积金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对半分,也可以夫妻双方协商确定具体分割方法。
审判实践中,对于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方法:对于当事人双方都尚存有住房补贴或者的,计算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尚存的资金总额及各人分割得到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各自名下的公积金数额不均等和住房公积金
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取得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对于公积金的分割,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判决。实践中,一般是均等分割。
当事人双方仍有住房补贴或公积金的,计算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仍存在的资金总额和各方分割的公积金数额。考虑到双方名下公积金数额不均等,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一定条件,一方可以考虑给予对方合理的差价补偿,使双方
公积金离婚时的分割:在处理公积金夫妻财产分割时,往往会采取折价补偿的方式进行。因为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在工作时由个人和单位共缴纳的一种福利性财产,其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
住房公积金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与处理其它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一致。按照婚姻法解释二的规定,界定住房公积金的数额问题,不在于其来源,而在于婚姻关系存续的起止时间。即只要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单方的公积金帐户上的资金总额,都应当视为
离婚公积金要想避免被分割,那么双方当事人需要明确约定,双方各自的公积金不在共有。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明确约定公积金的属性,那么公积金就属于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无法避免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要想避免离婚分割一方公积金,首先应该区分公积金是在婚前取得,还是婚后取得。离婚时,分割的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总额。在分割时,不区分单位缴费还是个人缴费,只要是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均可以要求分割。公积金在分割时无论是否能够提取,都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