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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认缴出资承担责任的期限是根据公司章程约定来确定的,因此没有统一的时间期限。股东不按照公司章程中规定缴纳出资的,需要向公司足额缴纳,并且需要向已按期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成立一人有限公司不能分期出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股东应当一次性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自然人只能设立一人公司,一人公司不能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
有限公司股东出资限制公司法二十七条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不可以,股东缴纳出资期限,应当由公司章程规定。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即发起人,内部的自行约定,但也要切合实际,一般就是二十年,二十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新公司法允许股东(发起人)自行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但是,这并非代表着股东(发起人)可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为期限。各地方在进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中公司法出资期限均规定,股东(发起人)在自行约定实缴出资的期限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成立,股东认缴出资是有一定期限的,股东认缴出资的期限由公司章程规定,股东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认缴出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
如果股东想要出资,可以采用货币或者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但是,已经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要除外。出资的是非货币的财产,则要进行评估作价并核实,高估或低估作价都是不可以的。法律对评估作价有其他规定的,从其规定。 具体的出资方式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资两合性质,我国法律并没有对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作太多的限定,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来说,我国《公司法》将其规定为由公司章程决定。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期限由章程决定,但《公司法》明确了未在规定期限内出资的股东责任。具
国有独资公司与有限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股东出资方不同:国有独资公司股东只有一人,就是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而有限公司是股东人数不定,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公司章程的制定主体不同: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由国有资产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