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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有: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增资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四、增资扩股合同被依法撤销的; 五、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的。
公司增资的生效应以是否记载于公司章程为准。 首先,公司增资行为涉及股东资格的取得、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增加以及股东持股比例等方面的变化,这些都属于公司章程记载事项的范围。 其次,我国公司法上对股东资格的取得采取实名制,隐名股东并不为公司法所承
投标无效的情形是: 1.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等; 3.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
增资行为的无效情形有: 一、增资行为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的; 二、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增资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的; 四、增资扩股合同被依法撤销的; 五、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在发起
无形资产包括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版权、品牌价值等。利用无形资产增资的好处有以下几点: 1、通过无形资产增资的企业每年在工商年检时不用占用太多的流动资金。可以缓解新办企业和要求增资扩股的企业注册
增资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未经有效股东会决议就进行增资的。 二、公司增资扩股未实缴对股权质押人造成损害的。 三、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尚未缴足进行增资的。 四、赠与行为侵犯股东优先认缴权
公司有权经过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多数决,通过增资决议,但股东是否决定增资不属于股东(大)会的决议范围。股东对其他股东放弃的增资优先认缴权没有优先权。可能导致增资行为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 1、未
以下情形下的债权无效: 1、依据合同性质不能转让的; (1)基于个人特别信任关系发生的合同债权,这类合同债权因具有强烈的人身信l赖关系,故不得转让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佣合同; (2)基于特定的债权人行为为内容的合同权利,例如竞业禁止协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时至少一方不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在我国,年满十六周岁,且精神正常的人拥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行为能力;2、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或者形式违法
股权转让的流程并不复杂,但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在股权转让的过程之中,如果是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那么是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并且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确定的股权转让受让的意向之后,双方应当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书。在股权转让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