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外资股权并购可以股权置换。股权置换是指目的通常在于引入战略投资者或合作伙伴,并且不涉及控股权的变更,实现公司控股股东与战略伙伴之间的交叉持股,以建立利益关联。
股权继承程序要更名。首先,股权继承应该以公司名义提出申请,并提交新股东身份证明;其次,提交变更、注销登记的有关文件材料;再次,还应依据不同情况,提交继承、遗赠证明等法律文书。作为继承人不能以自己的身份直接向工商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股权变更。如果
劳动期间可以变更劳动关系,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 1、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同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 2、有限责任公司变更
首先要新老法人代表同去公证处办理股权转移手续,然后持新法人代表的证件到工商局办理注册手续即可。变更法人的具体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
这要看你们之间股权转让合同或者协议是怎么约定的。如果约定不明确,那么就目前情况来看,股权转让以业经依法变更登记,你们之间应属于转让款纠纷,如果对方不同意再行变更与你名下,那么你的主张难度很大,为了维护
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并未发生变更股东的法律效果。在履行完毕股权转让合同,发放了股东出资证明,并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后,受让人才取得了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
对于公司股东尚未完成实缴出资义务的股权是否能够依法转让,存在以下几种情形: 1、章程约定股东应当在指定期限缴足实缴出资,但期限尚未届满的,股东已经缴纳章程约定已经到期部分应缴出资或全部出资期限均未届满的,公司股东可以依法转让所持有的全部股权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也可以进行转让。这种转让并不会免除股东的出资,而是在公司股权转让的同时,原股东的出资义务也转让给了新股东。新股东在受让股权后,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要求,全面履行出资义务。 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权,在
股权转让需要到工商局去递交相关的申请变更材料。申请变更材料比较多,例如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股东会的决议,股权转让协议等等。提交申请之后工商部门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话那么就可以依法办理。如果审核不通过,那么需要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