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2021-04-27 119
普法内容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探视权的时间可以由父母协商,协商不成的,院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探视权的规定小孩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探视权的规定小孩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小孩探视权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

    2021-03-05 99
  •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的时间能规定吗?
    探视权是什么?探视权的时间能规定吗?

    离婚后探视权的时间规定是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2021-01-31 118
  • 孩子的探视权适用时间有规定吗
    孩子的探视权适用时间有规定吗

    孩子的探视权时间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若是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2021-01-10 61
专业问答更多>>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规定有吗

    1.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没有时间规定,但行使探视权的时间和方式可以由父母双协商确定,发生争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案件情况,判决探视权行使时间和方式。 2.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

    2022-07-19 15,340
  • 离婚后对探视孩子的探视权怎么规定

    婚姻法第38条第1款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视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由此可见,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

    2021-06-22 15,340
  •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

    离婚后孩子探视权时间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的或者法院判决的时间行使。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022-06-07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是怎么规定

    是男女双方离婚之后,不直接子女的一方所享有的探视子女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一方行使探视权的时候,另一方要积极协助,不得进行阻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同样规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者母亲,

    2022-08-3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 01:20
    离婚孩子探视时间规定

    离婚之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按照离婚时约定的方式、时间和频率行使探视权。也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直接对探视时间进行约定,只要能协商一致,法律都不予禁止。但是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到人民法院,由人民法院按照保护子女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根据

    2,455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01:02
    离婚孩子探视权怎么规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法理上来说,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直接交谈,可以约

    4,349 15,340
  •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01:05
    离婚孩子探视权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中关于探视权的规定如下: 1、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2、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3、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

    477 15,340
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咨询律师
158-1008-685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